| 靖边县召开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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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30 09:37 文章来源:靖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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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我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综合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召开。
我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事业机构负责人及人事干事,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和人事劳资干事,各乡镇(场)长、文书及工资主办人员等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子州,常务副县长贺利贵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
我县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方法和步骤等,并对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作了详细规定。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首先要依法办事,严格界定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即公务员法要在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七类机关实行,同时要严格按照"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要素界定公务员范围。其次要稳慎操作,积极推进公务员登记工作,即要把握好公务员登记是组织登记这一重点,要严格登记标准和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实行逐级把关,并在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再次是要从严把握,认真做好参照管理工作。四要规范管理,合理确定职务与级别,全面落实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让我县公务员法顺利实施。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主要包括简化基本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和调整职务级别对应关系、合理设计工资标准、完善正常增资办法、实行级别与工资等级挂钩、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工资政策倾斜六方面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即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相联系;根据单位类别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但要与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水平基本匹配;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运行机制上与机关彻底脱钩;同时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和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重点解决津贴补贴发放秩序混乱和水平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调控各市(区)、同级政府不同部门、同一城市不同级次政府之间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问题和调控规范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省以下各级机关津贴补贴发放问题。统筹解决社会保障对象有关待遇问题,主要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李子州、贺利贵就全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县乡机关要严格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周密安排工作,增强部门协调,依法办事,提高效能,切实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会上,县人事局局长刘治琦对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作了说明;县财政局局长姚成嶂就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统筹解决社会保障对象有关待遇问题作了说明;纪检委副书记刘继雄宣读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顺利进行的通知》。
会后,县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公务员登记和参照管理中有关政策问题、党委口管理的公务员登记工作有关业务问题及县工改办负责人就收入分配制度有关事项向与会人员进行讲解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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